居间服务协议
[xxxx]投资与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xxxx]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峰园3号楼7层816-1
居间服务方:金天喜同城一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借款方:[xxxx]
同城一贷平台用户名:[xxxx]
身份证号:[xxxx]
地址:[xxxx]
电话:[xxxx]
出借方:[xxxx]
同城一贷平台用户名:[xxxx]
身份证号:[xxxx]
地址:[xxxx]
电话:[xxxx]
鉴于:
1、甲方(出借人)及乙方(借款人)均为在丙方平台注册,同意遵守丙方平台的各项运营规则,并已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清楚了解网贷风险和禁止行为,自愿达成和签署本协议。
2、丙方为同城一贷网站(即www.tcydjd.com)(以下简称“网站”)的运营管理人,系向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现各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部分 居间服务信息明细
一、 借款详情如下表所示
出借方(ID) | [xxxx] | 出借方姓名 | [xxxx] |
出借金额 | [xxxx] | 出借期限 | [xxxx] |
年利率 | [xxxx] | 出借开始日 | [xxxx] |
出借到期日 | [xxxx] | 月截止还款日 | [xxxx] |
总还款本息 | [xxxx] | ||
二、还款
还款日 | 1、以起息日前一(1)个自然日所在日期为基准,每个还款月的前述基准日期为当月还款日(如还款当月无此日期,则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2、具体还款日期的《还款计划表》(如有); 3、还款须在还款日23:59:59前完成,还款日遇休息日及法定假日不顺延。 |
注:各出借人每月获得偿还的本息数额按其实际出借金额占借款金额的比例计算。
三、 服务费
服务费以本平台官方信息披露为准。
第二部分 居间服务通用条款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协议:指本《居间服务协议》正文中的所有条款及信息。
甲方:指本协议首部列明的甲方,拥有富余资金以供出借获得出借收益,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和承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个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且须为网站的注册用户。
乙方:指本协议首部列明的乙方,有借款需求并愿意为借款承担利息、服务费和其他约定的相关费用,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和承担协议项下权利与义务的个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且须为网站的注册用户。
网站:指丙方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机构(即www.tcydjd.com)。
账户:指甲方或乙方使用本人真实信息在网站注册的账户。
借款项目:指由借款人根据网站规则发布的小额借款需求信息。
募集期限:指乙方按网站规则发布借款项目募集借款款项的期限,该借款项目募集期限不得超过()个工作日。
提前还款:指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还款周期结束前,乙方在某一期提前偿还剩余全部本息,从而使甲方的资金比约定的计划提前收回。
支付机构:指在本协议中与丙方合作的为各方提供资金转移服务的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
存管账户:指甲方或乙方在丙方合作的存管银行开通的归甲方或乙方各自所有的账户。
存管银行:指在本协议中与丙方合作的为各方提供资金转移及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以及国务院确定的法定节假日外的工作日。
个人信息:指本协议项下的甲乙双方为实现资金出借/借款而向丙方提供的身份证件、划款账户、资产、联系方式等个人身份资料和信息。
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各方同意并确认,各方通过自行或授权有关方根据网站有关规则和说明,在网站通过点击确认及电子签章的方式签署本协议。任何一方对本协议进行确认,即视为该方接受本协议条款内容并受此内容之拘束;各方通过上述方式签署本协议时,本协议即成立。
甲乙双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并委托丙方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存管银行划转本协议相关的款项。出借资金划转到乙方存管账户中即视为借款发放成功,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自借款发放成功当日开始计收。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提供相关证明。若甲方未能解决,则无条件放弃享有其出借款项所带来的任何收益;若因此给各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甲方享有其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并应自行、主动向有关税务部门缴纳由该所得收益产生的相关所有税费。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一部分“居间服务信息明细”之“服务费明细”约定的金额向丙方支付服务费。
甲方有权查看其资金出借情况说明,有权在网站自主选择出借的金额。
若乙方还款不足以偿还本协议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及罚息等款项的,甲方同意按照各自出借资金比例收取还款;若乙方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提前还款补偿金按各自出借资金比例分配。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丙方网站提供其已获得的乙方个人信息。
甲方承诺对依据本协议获得的乙方信息或资料予以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甲方擅自、不恰当地向他人透露乙方的信息或乙方的商业秘密,由此对乙方或丙方及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并许可丙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因业务撮合过程中所获取甲方的个人信息。
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电话等相关重要信息,须于该事实发生变更后一(1)个工作日内在网站系统自行操作变更。因甲方未按约定通过网站通知丙方而导致自身受到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如果甲方出现出借资产的继承或赠与,必须由主张权利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向丙方出示经国家有权机关出具或认证的继承或赠与权利归属证明文件(公证文书、法院终审判决或裁定),经丙方确认后方予协助进行资产的转移,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主张权利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丙方不负责相关事宜的处理。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本息,甲方同意并授权丙方代甲方在有必要时对乙方进行借款的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并同意和授权丙方可以将上述工作委托给其他方进行,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上门通知、发律师函等。
甲方有义务认真审核丙方提供的乙方信息,自行判断是否出借资金,并对该笔出借行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判断风险及承担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获得约定的款项,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同时承诺所借款项不用于任何违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交易、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零首付购房等交易场所或环境。
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归还每期应还本金和利息。如果还款日遇到法定假日或公休日,还款日期不顺延。
乙方在申请及实现借款的全过程中,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与借款有关的重要事实。
乙方有权向丙方了解其信用资质评估结果。
乙方在丙方建立个人信用账户,授权丙方基于乙方提供的信息及丙方独立获取的信息来管理乙方的信用信息。
就本协议项下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乙方同意丙方可以将部分服务外包,并同意丙方将按本协议获取的乙方个人信息向该等第三方服务外包机构提供,但仅用于本协议项下约定服务使用。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一部分“居间服务信息明细”之“服务费明细”约定的金额向丙方支付服务费。
乙方同意,乙方成功借款后,丙方依据甲方的委托协调乙方按照约定期限及金额进行还款,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及时配合丙方工作。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按网站规则确认相关借款需求及《居间服务协议》合同条款,本协议签订之日即视为乙方向丙方提交了关于借款资金的撮合申请。如乙方在丙方网站发布借款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丙方未能完成借款资金撮合,则乙方借款申请自动失效。
乙方对所还借款的资金合法性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同意并许可丙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因业务撮合过程中所获取乙方的个人信息。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及丙方独立获取的乙方个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为乙方提供借款相关的信用信息采集、审核服务。
丙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信用审核结果,选择是否将乙方的借款需求向甲方推荐,以促成交易。并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向乙方提供包括信息变更、还款提示等服务。
丙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
丙方须对甲乙双方个人身份证号码、资产情况和其他个人资料依法保密,在未得到被披露方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但下列丙方披露甲方/乙方相关信息的情形除外:
1)向法律上有权利或职责知悉的相关方披露的;
2)向相关监管机构、各地监管机构授权的行业协会披露的;
3)为履行本协议目的向协议各方、丙方关联方、雇员、顾问单位披露的;
4)其他丙方依据本协议以及法定义务披露的。
甲乙双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授权丙方进行贷后还款服务及催收诉讼服务工作,且丙方有权向任意其他方转委托。
如遇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丙方有权独立判断),丙方有权以单方通知的形式变更、终止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该变更或终止不视为丙方违约,变更或终止的部分内容不影响其他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丙方应保存本协议及相关的全部资料以备查阅,保存期限至本协议终止之日起10年。
关于资金划转的约定
甲乙双方均同意指定其在与丙方合作的存管银行账户作为划扣和支付专用账户,甲乙双方均须确保该存管账户相关信息与其在网站注册时向丙方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相一致。
对于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甲乙双方应支付的款项,甲乙双方均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丙方委托合作的存管银行按本协议之约定进行划转,并同意该等资金由丙方合作的存管银行进行存管。在资金划转过程中,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账户验证、账户确认、身份验证等事项,因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同意并授权丙方委托合作的存管银行在本人确认本协议时始至本协议生效前冻结与其出借资金等额的资金,若借款项目在募集期限内募集成功则解冻甲方出借资金并划转有关款项,若借款项目募集失败,则解冻甲方出借资金并由甲方自行支配。甲方同意该出借资金在冻结期内不计利息,并自行承担冻结期内的利息损失。
如甲方完成资金出借前,发生如下情形时,甲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根据丙方自行判断委托合作存管银行终止甲方资金出借,且甲方不以任何理由追究丙方责任:
(1)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
(2)借款人因违法违规情形被国家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限制人身自由的;
(3)其他威胁出借人利益的情形。
服务费的支付
甲方应支付的费用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一部分“居间服务信息明细”之“服务费明细”约定的金额向丙方支付服务费。对于甲方应支付的账户管理费,甲方同意由丙方合作的存管银行在借款人向甲方还款时从甲方存管账户中进行划转。
乙方应支付的费用
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本协议第一部分约定的服务费。对于乙方应支付的服务费,乙方应在《居间服务协议》每月还款日17:00前将当月应付服务费存入乙方存管账户,由存管银行按约定进行划转,具体支付日期及金额见生成的《还款计划表》。若未在约定时间内向丙方支付服务费,丙方有权主张因其违约产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该笔服务费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诉讼费等)及10.3中约定的各项费用。
提前还款
乙方可以在借款期间提前偿还全部剩余借款。乙方申请提前还款时,需至少提前五(5)个工作日通过网站申请,按照网站提前还款规则最终确定的提前还款日期一次性将提前还款应付金额,包括当月应还款金额(含截至提前还款当月的应还本息与应付服务费)、剩余本金、罚息、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结清服务费等相应款项存入乙方银行账户并由丙方合作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存管银行按约定进行划转。
乙方提前还款时,需要额外支付以剩余本金为基数的1个月利息作为给甲方的提前还款违约金。
乙方提前还款的,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返还,且乙方还应支付当期账户管理费。
如乙方发生违约情形的,除按本条款需提前还款外还应按照本协议第1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税务处理
甲方在资金出借过程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违约责任
还款日23:59:59点之前,乙方未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则视为逾期。
若发生乙方逾期还款,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罚息、逾期违约金:
罚息:当月应还本息*0.1%*逾期天数;计算至逾期款项全部偿清之日止;罚息每月单独计算。
逾期违约金:当月应还本息*10%*逾期月数;每月单独计算。
若乙方逾期后进行还款的,如乙方存管账户中余额不足以清偿如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则偿还顺序依次为:(1)服务费;(2)逾期违约金;(3)罚息;(4)违约金;(5)逾期利息;(6)逾期本金;(7)当期应还利息;(8)当期应还本金。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在此授权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单方宣布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3)日内一次性偿还所有到期本金并结清利息、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罚息及其他应付费用。
(1)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
(2)乙方擅自挪用本协议借款资金用于其他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借款用途;
(3)乙方逾期还款超过十五(15)日;
(4)其他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情形。
如乙方违反第11.4条第(1)款或第(2)款的,除按本协议第11.4条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数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授权丙方在合理判断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时,可以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救济措施:
(1)立即暂缓、取消发放全部或部分借款;
(2)宣布已发放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应付款项;
(3)解除本协议;
(4)采取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丙方根据本协议进行借款回收的催收服务,乙方同意无条件配合。因丙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诉讼费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本协议甲方为多人,乙方存管账户中金额偿还分期服务费后不足以偿还本协议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罚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款项的,甲方同意按照各自实际出借资金占借款金额的比例在甲方内部分配乙方的还款。
特别声明
乙方特此声明,除其他法定送达方式及送达地址外,本协议首部记载的乙方地址(乙方可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变更)为乙方指定送达地址,关于本协议的送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通知书、债权转让通知、起诉书、传票的送达均以此地址为准,甲方、丙方以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方式向上述地址发出通知之日即视为送达乙方。
乙方知悉、了解并同意,若发生乙方逾期还款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之行为,甲方委托网站对乙方提供的及网站自行收集的乙方个人信息和资料编辑入网站黑名单,并将该黑名单向第三方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等纸质媒体、互联网及移动网络、电视媒体等),且网站有权将乙方提交或网站自行收集的乙方个人资料和信息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便丙方和第三方催收逾期借款及对乙方的其他申请进行审核之用,由此可能导致的乙方任何损失,甲方及网站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向相关国家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乙方在此知悉并同意,如甲方根据本协议中乙方提供的信息无法联系到乙方,甲方授权网站可委托第三方通过媒体、网络或其他公开渠道发布讯息联系乙方,甲方及网站以上述方式对乙方进行通知时,公开发布讯息之日则视为通知事项已送达乙方。
变更通知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乙方有义务在下列信息变更三(3)日内向网站提供更新后的信息并授权其使用该信息进行还款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借款人本人、借款人家庭联系人以及紧急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的变更。若因乙方不及时提供上述变更信息而带来的甲方的损失、调查、诉讼等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争议的处理
关于本协议的解释及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或者纠纷,各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其他事项
本协议由各方于文首所载日期通过电子签章的方式签署,自各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成立,在全部借款本金款项支付到乙方存管账户之日起生效,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协议终止于乙方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偿还完毕之日。
各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确认:各方通过网站系统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确认,并最终通过网站系统自动电子签章方式签署本协议,各方对此等签订协议的安排已充分知悉,并认可本协议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对本协议的效力均予以认可且无任何异议,并无条件接受法律约束。
各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与本协议有关的网站相关规则和还款计划表、委托划款授权书、充值代扣授权书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栏:
借款方:
出借方:
居间服务方:金天喜同城一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xxxx] |
还款计划表
[xxxx]